梵語 praj-cakus。指智慧之眼。為二乘所證之眼。為三眼之一,五眼之一。了知諸法平等、性空之智慧,故稱慧眼。因其照見諸法真相,故能度眾生至彼岸。大智度論卷三十三:「為實相故求慧眼,得慧眼,不見眾生,盡滅一異相;捨離諸著,不受一切法;智慧自內滅,是名慧眼。」

一般為佛教語。 五眼之一。 指二乘的智慧之目。小乘人的慧眼,只得我空,猶有法執存在,對真理仍是「霧裏看花」隔了一層,終未究竟。亦泛指能照見實相的智慧。 慧眼又稱靈眼,其來源於印度教濕婆神的巨大慧眼,可以洞察凡間一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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