即是「人無我」、「法無我」的二無我,亦名二空。「我」是妄情所執的實體,而此實體,人法都無,畢竟空寂。人無我:人為五蘊假合,因業流轉,沒有一生不變的實體。法無我:不論佛法、世法,皆為依緣假立,對待而有,沒有獨立存在的實體。
佛法者,離言說相、離文字相、離心緣相,無有一法不離,所謂:【言語道斷、心行處滅】;若有言說,即非實義,早已落入相對【兩邊】的邪見之中。一切賢聖的差別,皆因證無為法的淺深而有所不同。一切法無我有深淺不同的差異而分為:無我法,與法無我。
【無我法】,是聲聞所證,知身是幻,是四大五蘊假和而成的虛妄之體,已破我執,不再執著四大五蘊假合之身為「我」,故而了脫生死的煩惱,出了三界六道,不入輪迴,了斷了【分斷生死】。
【法無我】,是分破無明的法身大士所證,此時已出離了十法界,入一真法界,了斷【變異生死】,知一切法性空緣起、緣起性空,所有相無非緣生幻有,除自性以外無有一法可得。我執未空,不能出世。法執未破則不能證菩提。故欲證菩提道果,必先明【無我】之理。有【我相】即是生死根本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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