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午)次,明緣會則生。

 

【「須菩提!若福德有實,如來不說得福德多。以福德無故,如來說得福德多。】

 

此科是佛正意。說上科,正為引起此科來。此科辭旨深細,須分數層明之。

 

上科已明福德是緣生法矣。既由緣會方生,豈得有實。有實,便非緣生矣。若非緣生。福德便無得之之路。以一切法,從無無端而得者也。故曰:若福德有實,如來不說得福德多。

 

以者,因也。無者,無實也,正對上文有實言。謂因為福德是緣生法,即空即假而無實之故。一切眾生但能布施六度,深植因緣,則因緣聚會,福德便生矣。聚會者,成熟之意也。故曰:以福德無故,如來說得福德多也。

 

經中兩說字,著眼。意顯表面說福德,骨裏是說布施也。何以故?若執福德有實,是不知其為緣生法矣。不知為緣生,便不知在因上注重。若不修布施之因,那來福德之果乎。故如來不說得福德多也。殊不知正因福德當體即空而無實,乃是即空即假之因緣生法。故欲得果者,但修其因,若勤行布施,則福德自至矣。故如來說得福德多也。

 

如上所說,經中大旨已明。然猶未說徹也。何以故?只說了得不得的關係。多不多的關係,尚未說著故。當知佛說緣生,重在令人徹了一切法即空即假,以通達乎無我,而融相會性耳。此層道理,須先說清源委,便易明瞭。

 

法法莫非因緣所生,故福德是緣生,布施亦是緣生。然則福德之因緣為布施,布施之因緣為何耶?當知布施之因緣,發心是也。發心小則布施小,福德亦小。發心大則布施大,福德亦大。然則發心云何為大耶?不住相是已。心有所住,則有所束。無住,則無拘束,無範圍,故大也。故欲布施不住相,必先於福德不住相。若注意於福德,是以福德為實有也,(有實,即實有之意。)便住相矣。既於福德住相而行布施,是為福德行布施也,則布施亦住於相矣。蓋世尊之說此科,是將前來所說不住相布施之言,更加徹底發揮。無異對住相布施者,揭穿其病根所在。蓋布施之所以住相,無非為貪求福德耳。

 

文中如來說三字甚要,謂依如義而說也。蓋謂若於緣生之理,未能徹了。但知以布施因緣,能得福德,遂貪求福德以行布施,則大誤矣。殊不知佛說緣生,是令體會緣生之法,即空即假,而於諸法不執,銷歸一如之性耳。若以福德為實有,勢必貪求福德以行布施,而住於相矣。既住於相,是向外馳求而違性矣。則以布施因緣故,不無福德。而以住相因緣故,其所得者,無非三界內俗福。縱生頂天,終是苦因。故依如義不說得福德多也。

 

若其徹底明瞭緣生道理。觀一切法,即空即假,即假即空。並無福德之念。(文中明明一反一正,相對而說。反面既以有實為言,正面亦應有無實一義,故以無實釋無字。然經文究竟只單言無,故應補出無念一義。無念義更徹底,宜於此處說之。)但為利益眾生,修離相之三檀。則是福慧雙修,悲智具足。必得不可思議不可稱量無邊功德。所謂無上菩提之果矣。依如義說,其得福德多矣哉。

 

觀此經旨。足見因果道理,必應徹底明瞭。若但知粗淺因果之說,而不徹明其理,因小果亦小矣。當知佛說之因果,絕不可與外道典籍世間俗書中所說因果,等視齊觀。佛經所說因果道理,是徹底圓滿的。是極其精微的。皆是用即空即假即中三諦之理來說明的,或用八不等二諦之理來說明的。必須二諦三諦道理明瞭,佛說之因果,乃能徹底明瞭。然後始知佛所說的因果道理,廣大圓妙。世出世法,所莫能外。然後始知因果可畏。少起一念,便落因果矣。何必待之行事哉。然後始知佛法為人人所必需。不但學佛者,應明瞭佛理;即欲成一人格,亦不能不明佛理;欲真明瞭世間法,亦不能不先明佛理。然後始知離相離念,關係重大。決不致漠視,決不敢畏難。乃能發大心、修勝行、證妙果也。

 

現今有心人,多知昌明因果之說,搜羅事實,印送書籍,以期救陷溺之人心,挽危險之世運。此是最好之事,且為極要之事。但往往有人不願寓目,以為太淺。則何不向大乘佛法中求之。如二諦三諦等道理,皆佛說因果之真詮也,乃因果之第一義也。明得少分,有少分益。明得多分,有多分益。總之,佛說之因果,能令人成世間善人、賢人、聖人,乃至成菩薩、成佛,其廣大圓妙為何如哉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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